不起訴≠不處罰,衡南檢察首次召開行刑反向銜接案件聽證會
2024-06-24 09:06:37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翔 | 作者:桂天禧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桂天禧)為進一步加強行刑反向銜接檢察工作質效,堅持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原則,做好做實不起訴“后半篇文章”。6月19日,衡南縣檢察院針對一起危險駕駛酌定不起訴行刑反向銜接案舉行公開聽證會。聽證會由承辦檢察官郭飛主持,縣公安局民警、被不起訴人參加聽證,人民監(jiān)督員、聽證員受邀參加。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就案件辦理情況、法律適用以及為何要開展行刑反向銜接工作進行了闡述。聽證員、人民監(jiān)督員就是否向公安機關提出對被不起訴人作出行政處罰的檢察意見進行了評議,一致認為對于輕罪案件不起訴后應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并對行刑反向銜接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公安機關也表示將按照檢察意見依法開展工作。
本次聽證會是衡南縣檢察院首次就行刑反向銜接案件舉行聽證,是推進行刑反向銜接工作的有效舉措,也是尋求輕罪檢察治理的積極探索。
【行刑反向銜接,是指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經審查認為需要對被不起訴人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行政主管機關處理,并對行政主管機關的回復和處理情況進行跟蹤督促和跟進監(jiān)督。】
衡南縣檢察院行政檢察立足“一手托兩家”職能定位,創(chuàng)立“清泉潤心”行政檢察文化品牌,依法主動履職、能動檢察,通過“行政檢察+公開聽證”模式豐富完善檢察監(jiān)督與行政執(zhí)法銜接機制,扎實推進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杜絕“不刑不罰”,消除行政處罰“盲區(qū)”,努力實現(xiàn)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組稿:李翔
責編:李翔
一審:李翔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